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与科学素养,强化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与教学科研能力,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6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各教学科研单位、附中、附小、幼儿园全体教师。
二、学习方式
参训教师于即日起至9月30日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大学教师进入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版块(https://www.smartedu.cn/jiaoshi/training/595a8948-d059-4972-bc30-bf10685f0061),附中、附小、幼儿园教师进入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版块(https://www.smartedu.cn/jiaoshi/training/dc6d78f2-bad8-4d09-b8da-0d758803dbe4),实名注册后,在网页端点击右上角个人头像,在“身份管理”中添加对应身份,即可报名学习。
三、学习内容
本次研修设有“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综合育人能力提升”“学科教学能力提升”3个专题。
四、学时认定
参训教师可在上述专题中按需选学感兴趣的学习资源。完整学习所选视频后,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其中“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认定2学时、“综合育人能力提升”认定4学时、“学科教学能力提升”认定4学时。本次研修共计认定10学时。完成研修的教师可于9月21日起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电子学习证书,并将生成的电子学习证书上传至陕西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jspx.sneducloud.com),完成学分登记。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入认识暑期教师研修的重要意义。
各教学科研单位(含附中、附小、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将此次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以多种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老师;灵活学习形式,组织本单位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自身教学科研能力。
(二)强化落实,全力保障研修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教育部安排,暑期教师研修已常态化开展,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教师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将其纳入本单位教师年度培训计划中。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研修事宜,及时了解本单位教师的学习进展,反馈教师参训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教师顺畅、高效地完成培训。
(三)深化应用,用好、用活国家优质数字化资源。
鼓励全体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中的各类优质资源,优化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于教育教学相关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也鼓励积极参与本次研修学习。
学习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查询学习页面的《学习指南》或致电平台客服咨询。客服电话:4001910910(工作日:08:30-17:00)。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玥、张碧瑶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