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安全专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安全风险评估
实验室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作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每一项实验项目开展前,进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识别实验环境、实验过程、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形成明确的实验项目风险清单。要针对每项实验风险点制定并落实可操作、可落地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定期进行实验操作规范专项培训,加强实验过程安全提醒与监督,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本单位各实验室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将本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于4月3日前统一收齐汇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不留死角。
二、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对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高压高温等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必须制定专项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人员防护要点、紧急避险方式、急救措施及责任人员,确保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实验人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响应、规范处置、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实验用仪器设备安全监管
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用仪器设备(如高压反应釜、气相色谱仪、放射性检测仪器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使用涉及危险源的仪器设备,必须有指导老师全程现场监护、指导,严禁学生自主测样、独立操作。要定期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检修、维护和校准,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从源头加强防范。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