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4号)》要求,现将推荐我校第二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背景
教指委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新一届教指委下设25个学科类或综合类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教指委委员由基础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教学名师组成;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
二、推荐指标
每单位同一专委会专家可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念;
2.熟悉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正确,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放宽年龄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对照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专家推荐表》(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单位推荐人选。将《推荐表》《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师德师风鉴定材料(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教育部。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7:3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电子材料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
联 系 人:龚子琪
联系电话:85310630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