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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工作的通知

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引导高质量业绩成果产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相关学科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岗位设置类型和数量

本次进行的教师特别聘任高级岗位为教授和副教授两类。具体岗位设置数量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研究方向明确稳定,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背景和视野。

(三)对于一流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或在教师教育学科取得突出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在教学能力竞赛、指导学生竞赛等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果及卓越贡献。

(四)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0周岁。具有特别贡献或突出业绩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核。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核,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并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业绩成果须经教学、科研部门审核、认定。

(三)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在岗位数量限额范围内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

(四)同行评议。学校审核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其中,教授由学校组织评议,副教授由各单位组织评议。

(五)学校审定。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六)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五、材料报送

(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二)申报特别聘任正高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三项代表性成果(电子版)。

(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审查表》(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将以上材料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ike@snn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将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二)推荐过程中坚持以水平和贡献为导向,以“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为原则,聚焦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切实将具有突出业绩成果和巨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聘任到教师高级岗位,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其快速成长。

(三)对于特别聘任至高级岗位的教师,管理考核工作按学校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相关办法执行。


联系人:张思琦 于维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