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近期及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检查及值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二、确保暂停运行实验室的安全
放假期间,暂停运行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清理化学废液、设备隐患、环境杂物等。遇多雨天气,切记关好门窗,检查防水漏水。暂不使用的危险实验用品须严格按规范要求保管。
三、加强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放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展过夜及危险性实验,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过夜实验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审批、巡查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危险性实验须在二级单位备案,导师必须在场指导。
2. 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时方可开展实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安全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严禁脱岗,严禁无人值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
3. 严禁在实验场所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4. 假期期间,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实时掌握实验室安全状况。
四、落实实验室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值班,公布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值班人员每日要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
五、做好收假后实验室安全准备工作
假期结束后,各实验室要及时进行安全自查,涉及仪器设备归整、重新启用、通电运行、环境通风等重点区域,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