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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7-13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近期及暑假期间实验场所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近期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

各单位须在假期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逐条对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实验场所高温高压设备、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特种设备、辐射装置等危险源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二、做好假期停用实验室安全管理

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各类场所,应关闭水、电、气等,锁好门窗,各类化学试剂归类存放,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二级单位需对停用实验室进行复查,贴封条并记录备案。

三、加强假期开放实验室安全监管

1.落实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制度。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和留校实验人员的备案工作。各实验室须向二级单位提交假期开放安全承诺书并备案。相关单位须指派专人在每日12点前,向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报备当天本单位实验室开放房间数及进入实验室人员数。

2.加强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管理。二级单位应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留校实验人员开展假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培训。实验室负责人须加强对假期进入实验室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留校实验人员应学习并遵守学校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过安全准入培训的新生,暑假期间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未经二级单位审批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落实假期实验过程安全要求。

(1)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掌握本实验场所人员及实验情况,务必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无人值守,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进行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

(2)易挥发、易燃试剂应全部存放阴凉通风试剂柜或防爆冰箱内;可燃气瓶须避开阳光直射、远离高温设备,重点做好室外气瓶间的通风降温工作;实验场所严禁穿短袖、短裤、凉拖。

(3)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

(4)假期原则不安排高危实验或过夜实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安排,高危实验过程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并预先做好安全风险研判与防范准备;开展过夜实验应遵守学校《陕西师范大学过夜实验管理规定(试行)》(师实验〔2022〕2号)等管理要求,并报二级单位审批备案。

四、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工作机制

各二级单位、实验室需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与管理措施,明确各级应急联系人,制定《202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假期值班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启动流程,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设备设施维护检查。

五、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值班值守制度

二级单位要落实暑假实验室安全值班责任制,明确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统一保管本单位实验室备用钥匙,确保紧急情况可顺利开锁。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制定《二级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明确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要求和检查条目。由值班人员每日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重点加强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及室外气瓶间、废弃物暂存间等场所安全巡查及风险防范,并做好记录。

请各二级单位将《202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含暑假值班安排表)及《二级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校务楼103室)。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